公司股权与股东纠纷专业实务平台 · 内容持续更新 ● 公司股权与股东纠纷专业实务平台 · 李章虎律师团队创办运营 | 咨询 159 0234 0199 咨询 159 0234 0199

重庆公司股权法律网

CHONGQING EQUITY & CORPORATE LAW PORTAL · EST. 2026
公司股权与股东纠纷 · 专业实务平台 实务文章 / 司法观点 / 常用法条 / 案例情景 / 在线工具
内容由 李章虎 律师团队整理审校 · 持续更新
首页›实务文章›股权转让
股权转让

执行破产:受让人无力缴付时的追偿路径|重庆公司股权法律网|重庆公司股权法律网

李章虎 律师团队|2026-10-03|阅读约 8 分钟

规则出处与规范指向

本条(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第八十八条,未届期股权转让的出资责任):股东转让已认缴出资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权的,由受让人承担缴纳该出资的义务;受让人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,转让人对受让人未按期缴纳的出资承担补充责任。

一、责任实现的顺序

受让人承担缴纳义务,转让人承担补充责任。执行程序中,债权人通常会把受让人与转让人一并列为对象,请求判令受让人缴纳、转让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。这样安排可以减少多次诉讼,提高实现效率。

把两个主体一并列明,也便于在受让人无力缴付时直接推进对转让人的主张,避免因程序分散而消耗时间。

二、查控与举证

受让人是否确未按期缴纳,通常通过催缴记录与执行中的查控结果体现。转让人若主张受让人有履行能力,应当提供相应线索。举证的方向应当围绕「是否缴纳」这一事实展开。

对已缴付的部分,转让方应当保存凭证,据以主张在计算时予以扣除,避免因基数不清而被要求承担超出实际未缴金额的责任。

三、破产程序中的处理

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,未缴出资会加速到期并归入破产财产,管理人统一追收。此时受让人与转让人的责任安排仍按本条的顺序处理,但主张主体与程序发生变化,由管理人集中推进。

相关主体应当配合管理人核对出资情况,提供章程、出资凭证与转让协议等材料。材料完整,核对过程会顺畅很多。

配合核对的同时,也宜同步了解破产财产的分配安排,判断自身责任的实现范围。程序推进的节奏不同,各方的应对重点也随之变化。

四、内部追偿的落地

转让人承担补充责任后,可以依据协议向受让人追偿。追偿能否实现,取决于受让人的财产状况与协议中的担保安排。因此协议中设置担保或分期缴付安排,是提升追偿可能性的有效手段。

在追偿阶段,可以把受让人的出资义务履行情况、双方的往来记录一并整理,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,便于后续主张。

追偿的时点也值得留意。越早启动,可供执行的财产状况越容易查清,实现的可能性通常也更高。

李

李章虎 律师团队

重庆公司股权法律网 · 上海锦天城(重庆)律师事务所

本文由 李章虎 律师团队整理审校。执业 10 年以上,专注公司股权、股东纠纷与公司治理方向。Benchmark Litigation 诉讼之星(2021–2026 连续六届)。

查看律师团队介绍 →
本文为一般性法律信息介绍与实务经验总结,不构成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,亦不承诺办案结果。涉及具体股权安排或争议,请结合章程、决议与完整材料正式咨询。
相关关键词:#未届期股权转让# #转让人补充责任# #受让人出资义务# #重庆出资责任律师# #重庆公司股权法律网#

继续了解

KEEP READING公司法条 →
咨询 企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