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司股权与股东纠纷专业实务平台 · 内容持续更新 ● 公司股权与股东纠纷专业实务平台 · 李章虎律师团队创办运营 | 咨询 159 0234 0199 咨询 159 0234 0199

重庆公司股权法律网

CHONGQING EQUITY & CORPORATE LAW PORTAL · EST. 2026
公司股权与股东纠纷 · 专业实务平台 实务文章 / 司法观点 / 常用法条 / 案例情景 / 在线工具
内容由 李章虎 律师团队整理审校 · 持续更新
首页›案例情景›解散与清算
解散与清算

多名董事互相推诿不组织清算,责任怎么分?|重庆公司股权法律网

李章虎 律师团队|2026-10-03|脱敏改编情景
重要说明:本情景系多个真实案件中常见争议要素的脱敏改编,不指向任何特定真实案件,亦不构成对任何案件结果的预测或承诺,仅供理解裁判思路与风险点。

情景背景

某有限责任公司设有数名董事,在公司解散事由出现之后,这几名董事之间围绕由谁牵头组织清算互相推诿,谁都不愿意主动出面成立清算组、张罗债权债务清理的事宜,彼此观望之下,长期没有一个人真正履行清算义务。在这段时间里,公司名下的财产由于缺乏管理逐渐流失,部分资产甚至下落不明,债权人的债权最终难以获得清偿。债权人据此主张多名董事应当共同承担赔偿责任,认为他们对此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。然而董事之间并不认账,各自强调是对方拖延在先、自己并非主要负责人,主张应当由他人承担主要部分。争议的焦点逐渐从「要不要赔」转移到「几名董事内部如何分担责任」。

争议与处理思路

本条(公司法第二百三十二条)规定董事为清算义务人。实务中通常认为,多名董事均负有组织清算的义务,不因相互推诿而免除;对外承担责任时,可能依据各自的行为与作用确定份额。公司可以在章程中对清算组的组成、召集与决策机制作出约定,减少推诿。

平台提示

公司应当在章程中明确清算的启动机制与责任人,避免出现无人牵头的情形;董事应当主动推动清算并及时留痕,证明自己已尽到相应职责,为可能的责任分担提供依据。

相关阅读:案例情景库 | 实务文章 | 常见问答 | 法条要旨速查

相关关键词:#清算义务人# #怠于清算责任# #注销与清算# #重庆清算责任律师# #重庆公司股权法律网#
李

李章虎 律师团队

重庆公司股权法律网 · 上海锦天城(重庆)律师事务所

本情景由 李章虎 律师团队整理审校。执业 10 年以上。Benchmark Litigation 诉讼之星(2021–2026 连续六届)。

查看律师团队介绍 →
本文为一般性法律信息介绍与实务经验总结,不构成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,亦不承诺办案结果。具体案件请结合完整证据材料正式咨询。
咨询 企微